河南法治報記者 張東 實習(xí)生 李夢華
身邊的事兒
歐某,是一家餐飲店的老板。2021年5月的一天,常客“三哥”的到來,徹底改變了他的生活軌跡。“三哥”神秘兮兮地找到歐某,拋出了一個看似誘人的“生意”:“你幫我轉(zhuǎn)賬,我在你店里拿現(xiàn)金,轉(zhuǎn)賬一萬元我就給你200元錢好處費。”在利益的誘惑下,歐某毫不猶豫地答應(yīng)了“三哥”的要求。
經(jīng)調(diào)查,2021年5月至8月期間,歐某提供的微信、支付寶賬戶接收違法犯罪資金高達190萬余元,流出資金170萬余元,歐某從中獲利3萬元左右。
判決結(jié)果
日前,通許縣檢察院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歐某提起公訴。最終,法院依法判處歐某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檢察官提醒
如今,詐騙分子的手段層出不窮。但無論他們?nèi)绾?ldquo;包裝”,其本質(zhì)都是“以利相誘”。那些看似輕松的賺錢方式,往往隱藏著巨大的風(fēng)險,一不小心就會觸犯法律,淪為犯罪分子的幫兇。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堅守法律底線,切莫因一時的貪念而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否則,等待你的將是法律的嚴(yán)懲和無盡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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