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廣視融媒訊】(記者 熊麗君 蘇磊)網購給消費者帶來了便利和實惠,同時引起的消費糾紛也不少。2017年,國家工商總局制定出臺了《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細化了新《消法》規(guī)定的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加大了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
作為一名網購達人,如果你在網上買了一件衣服。拿到貨后,如果覺得不合適,想要退貨。根據(jù)《辦法》規(guī)定,網絡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據(jù)了解,新修改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消費者有后悔權。不是所有的產品都適用于7天無理由退貨條例,7日無理由退貨是指網絡購物,實體店不受保護。但有些商品也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范疇 :一是消費者定做的商品;二是鮮活易腐的商品;三是在線下訂購的消費者拆封后的商品、計算機軟件等 。
值得注意的是,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采取技術手段或者其他措施對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進行明確標注,并在商品銷售必經流程中設置顯著的確認程序,供消費者對單次購買行為進行確認。也就是說,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需明確標注、進行確認。如無確認,網絡商品銷售者不得拒絕七日無理由退貨。
此外,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網絡商品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網絡商品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應該注意的是,微信朋友圈的購物不受法律保護 購物平臺選擇是最關鍵的,要選擇正規(guī)的購物平臺,慎重下單,面對心儀的商品和心動的價格,不要急于付款,要驗明正身后再買,另外點擊購物的過程中,應注意保存有關網頁、索取付款憑證 為以后維權保留證據(jù)。
據(jù)統(tǒng)計,2017年1月至今,駐馬店市消費者維權志愿者協(xié)會共接到網絡購物方面投訴80多起,占總消費投訴40%。消費者網絡購物時如果遇到問題,要及時保留證據(jù),通過網絡平臺投訴、撥打駐馬店市消費者維權電話3612315或者登陸微信公眾號:駐馬店市消維會,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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