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聽說過
“出租手機套現、分期償還租金”的
借貸服務嗎?
近期
這種新型非法放貸手法在市場上出現
一些現金貸公司
將手機變成拓展業(yè)務的新媒介
以手機回租等形式變相發(fā)放貸款
號稱“零抵押”“低月租”的
“手機貸”
如何利用高額利息牟利
甚至讓消費者“財物兩空”?
今年初,上海市民姜女士向上海靜安警方報警,稱其去年底因急需用錢,通過“貸款中介”吳某在多個App上以“租借手機、轉售套現”的方式獲得資金。吳某承諾的“無抵押、不看征信、快速放款”吸引了姜女士,她通過對方提供的二維碼下載安裝了“芒果商城”App,將個人信息提供給客服后,在線上簽訂了“分期租賃協(xié)議”,約定以租借一部價值9000元手機再抵押的形式獲得貸款,其間姜女士需要分期支付共計18000元租金,每周還款一次,3個月內還清,還款結束后取得手機所有權。
在收到首期租金后,平臺直接將姜女士租賃的手機送往指定商戶回收,價值9000元的新手機經過評估后回收價格被定為8700元,扣除吳某墊付的首期租金1500元和所謂“中介費”900元后,姜女士僅收到6300元。就這樣,姜女士先后從十余個類似“租機平臺”上租得手機并套現14萬余元,但3個月內需要償還的“租金”卻已高達42萬余元。由于無法及時還款,她的生活被嚴重干擾。
警方:你當時租賃的時候拿到手機了嗎?
姜女士:沒有拿到,到手的不是手機,是錢。
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經偵支隊金融犯罪偵查隊隊長張晨暉告訴記者,平臺客服會以調查個人信用為由,要求借款人提供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社保信息等等;平臺還會暗自獲取借款人的其他信息。
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經偵支隊金融犯罪偵查隊隊長 張晨暉:在借款人下載平臺手機App的過程中, App就會讀取所有通訊錄聯系人的信息。這些鋪墊全部完成后,一旦借款人無法按期正常還款,平臺就會以各種“軟暴力”形式對借款人進行逼迫,這些手段包括:到單位找借款人領導說明情況、輪番電話聯系借款人通訊錄人員等等。
名為租借手機卻不收貨自用,租金折算年化利率超過400%……民警研判,這起債務糾紛背后很可能隱藏著非法放貸的犯罪行為。警方從租機平臺、中介人員和手機市場三方面展開調查,挖出一條“租機貸”非法經營產業(yè)鏈,隨后,“芒果商城”實控人戴某、“貸款中介”吳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成功抓獲。到案后,戴某如實供述了以出租手機為幌子實施非法放貸的犯罪事實。
經查,犯罪嫌疑人戴某于2023年10月購入一款非法租機App,并伙同吳某等人開始非法放貸。由戴某負責運營App平臺、與客戶線上簽訂租機協(xié)議并采購、出租手機,吳某等中介人員則負責尋找、推薦客戶并指導客戶將手機套現,實現手機在“平臺—承租人—市場”之間的流轉,最終完成變相放貸行為。其中產生的手機價值2倍的高額租金以及回收差價、中介費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擔,年化利率超過400%。截至案發(fā),“芒果商城”已與近百人簽訂租機協(xié)議,涉案金額近160萬元。
據悉,在此案的偵破過程中,警方還發(fā)現了其他多個類似的租機貸平臺,這些平臺之間往往會共享“客戶”,通過中介誘導同一借款人在不同平臺租機,從而實現大額放貸。今年5月,警方對5處同類型犯罪窩點進行集中收網,先后抓獲柚柚商城、優(yōu)租、壹點商城等5個非法放貸平臺的實控人趙某、鄭某、劉某及貸款中介王某等11人。經初步核查,這些平臺已累計向不特定人群非法放貸2000余萬元,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經營罪。
警方提示,廣大群眾要增強防范意識,如有資金需求,請通過正規(guī)渠道,向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等持牌機構申請貸款,切勿從非正規(guī)渠道進行高息借貸,以免造成經濟損失、信息泄露等各類危害到自身和家庭生活、安全的情況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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