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2016年4月19日主持召開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上強調,維護網絡安全“要樹立正確的網絡安全觀”。所謂網絡安全觀,是人們對網絡安全這一重大問題的基本觀點和看法。什么是正確的網絡安全觀?總的看來,要樹立正確的網絡安全觀,應當把握好以下六個方面的關系。
一、網絡安全與國家主權:承認和尊重各國網絡主權是維護網絡安全的前提
國家主權是國家的固有權利,是國家獨立的重要標志。網絡主權或網絡空間主權是國家主權在網絡空間的自然延伸和體現(xiàn)。對內而言,網絡主權指的是國家獨立自主地發(fā)展、管理、監(jiān)督本國互聯(lián)網事務,不受外部干涉;對外而言,網絡主權指的是一國能夠平等地參與國際互聯(lián)網治理,有權防止本國互聯(lián)網受到外部入侵和攻擊。習總書記指出,“《聯(lián)合國憲章》確立的主權平等原則是當代國際關系的基本準則,覆蓋國與國交往各個領域,其原則和精神也應該適用于網絡空間。”目前,網絡主權的觀念已經得到多數(shù)國家的認可。網絡空間不是一個如同傳統(tǒng)的公海、極地、太空一樣的全球公域,而是建立在各國主權之上的一個相對開放的信息領域。
對于網絡霸權國家來講,最好沒有網絡主權,這樣它可以自由出入于網絡空間的每個節(jié)點和角落,但對于其他國家而言,網絡主權卻是管轄本國網絡、維護本國網絡安全的前提。若沒有網絡主權,網絡安全也就失去了根基。承認和尊重各國網絡主權,就應該尊重各國自主選擇網絡發(fā)展道路、網絡管理模式、互聯(lián)網公共政策和平等參與國際網絡空間治理的權利;就不得利用網絡技術優(yōu)勢搞網絡霸權;就不得借口網絡自由干涉他國內政;就不得為了謀求己國的所謂絕對安全而從事、縱容或支持危害他國國家安全的網絡活動。
二、網絡安全與國家安全: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
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迅猛發(fā)展和廣泛應用,特別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建設進程的全面加快,網絡信息系統(tǒng)的基礎性、全局性作用日益增強。網絡已經成為實現(xiàn)國家穩(wěn)定、經濟繁榮和社會進步的關鍵基礎設施。同時必須看到,境內外敵對勢力針對我國網絡的攻擊、破壞、恐怖活動和利用信息網絡進行的反動宣傳活動日益猖獗,嚴重危害我國國家安全,影響我國信息化建設的健康發(fā)展。網絡安全是我們當前面臨的新的綜合性挑戰(zhàn)。它不僅僅是網絡本身的安全,而是關涉到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是國家安全在網絡空間中的具體體現(xiàn),理應成為國家安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網絡安全整體性特點的體現(xiàn),不能將網絡安全與其他安全割裂。
習總書記倡導“總體國家安全觀”,網絡安全是整體的而不是割裂的,網絡安全對國家安全牽一發(fā)而動全身,同許多其他方面的安全都有著密切關系。在信息時代,國家安全體系中的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tài)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都與網絡安全密切相關,這是因為當今國家各個重要領域的基礎設施都已經網絡化、信息化、數(shù)據(jù)化,各項基礎設施的核心部件都離不開網絡信息系統(tǒng)。因此,如果網絡安全沒有保障,這些關系國家安全的重要領域都暴露在風險之中,面臨被攻擊的可能,國家安全就無從談起。
三、網絡安全與信息化發(fā)展:網絡安全和信息化是一體之兩翼、驅動之雙輪
習總書記指出,安全是發(fā)展的前提,發(fā)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發(fā)展要同步推進。網絡安全和信息化是一體之兩翼、驅動之雙輪,必須統(tǒng)一謀劃、統(tǒng)一部署、統(tǒng)一推進、統(tǒng)一實施。這非常經典地概括了網絡安全與發(fā)展的辯證關系。
在國際上,已經發(fā)生了多起因網絡安全沒有同步跟進而導致的重大危害事件,甚至帶來了政府倒臺。例如,2007年4、5月間,愛沙尼亞遭受全國性網絡攻擊,攻擊的對象包括愛沙尼亞總統(tǒng)和議會網站、政府各部門、各政黨、六大新聞機構中的三家、最大兩家銀行以及通訊公司等,大量網站被迫關閉。2010年伊朗核設施遭受“震網”病毒攻擊,導致1000多臺離心機癱瘓;“震網”病毒攻擊癱瘓物理設施,引起世界震動。2011年社交網絡催化的西亞北非“街頭革命”,導致多國政府倒臺。2015年12月23日,烏克蘭電力基礎設施遭受到惡意代碼攻擊,導致大面積地區(qū)數(shù)小時的停電事故,造成嚴重社會恐慌,這是一個具有信息戰(zhàn)水準的網絡攻擊事件。這些慘痛的教訓所反映的共同問題,就是網絡安全防護工作沒有同步跟進,使得國家政權、基礎設施和社會生活面臨極大的網絡風險。
目前我國網絡應用和網絡產業(yè)發(fā)展很快,但網絡安全意識不足,網絡安全保障沒有同步跟上。因此,要在加強信息化建設的同時,大力開發(fā)網絡信息核心技術,培養(yǎng)網絡安全人才隊伍,加快構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障體系,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網絡安全態(tài)勢,增強網絡安全防御能力和威懾能力,為國民經濟和信息化建設打造一個安全、可信的網絡環(huán)境。
值得注意的是,網絡安全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紤]到網絡發(fā)展的需要,網絡安全應當是一種適度安全。適度安全是指與因非法訪問、信息失竊、網絡破壞而造成的危險和損害相適應的安全,即安全措施要與損害后果相適應。這是因為采取安全措施是需要成本的,對于危險較小或損害較少的信息系統(tǒng)采取過于嚴格或過高標準的安全措施,有可能犧牲發(fā)展,得不償失。
四、網絡安全與法治:讓互聯(lián)網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
伴隨著互聯(lián)網的飛速發(fā)展,利用網絡實施的攻擊、恐怖、淫穢、販毒、洗錢、賭博、竊密、詐騙等犯罪活動時有發(fā)生,網絡謠言、網絡低俗信息等屢見不鮮,已經成為影響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突出問題。習總書記指出,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要堅持依法治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讓互聯(lián)網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
法律通過設定各個主體的權利義務,規(guī)范政府、組織和個人的行為,維護正義秩序。網絡空間是一個新興領域,并隨著技術的日新月異而不斷發(fā)展變化,傳統(tǒng)的法律難以適應快速發(fā)展的網絡,網絡空間的許多行為和現(xiàn)象有待于法律明確規(guī)范。因此有必要加快網絡立法進程,明確網絡主體的權利義務,規(guī)范網民的網絡信息行為,依法治理網絡空間。
我國當前要盡快出臺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個人信息保護法、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管理法、電子政務法、信息通信法等網絡空間基礎性法律,依法保障網絡運行安全、數(shù)據(jù)安全、信息內容安全,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建設。
五、網絡安全與人民: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
當前的互聯(lián)網是一個泛在網、廣域網,絕大多數(shù)網絡基礎設施為民用設施,網絡的終端延伸到千家萬戶的電腦上和億萬民眾的手機上,網絡的應用深入到人們的日常生活甚至整個生命過程中。各個網絡之間高度關聯(lián),相互依賴,網絡犯罪分子或敵對勢力可以從互聯(lián)網的任何一個節(jié)點入侵某個特定的計算機或網絡實施破壞活動,輕則損害個人或企業(yè)的利益,重則危害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因此,傳統(tǒng)的安全保護方法,如裝幾個安全設備和安全軟件,或者將某個個人或單位重點保護起來,已經無法滿足網絡安全保障的需要。泛在的網絡需要泛在的網絡安全維護機制。正如習總書記所指出的,網絡安全是共同的而不是孤立的,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維護網絡安全是全社會共同責任,需要政府、企業(yè)、社會組織、廣大網民共同參與,共筑網絡安全防線。
依靠人民維護網絡安全,首先要培養(yǎng)人民的網絡安全意識??傮w來講,社會公眾的網絡安全意識比較淡薄。由于大多數(shù)的網絡服務都是免費的,人們在盡情享受網絡帶來的福利時,往往容易忽視網絡的安全隱患。因此,培養(yǎng)網民的網絡安全意識成為網絡安全的首要任務之一,許多國家都將此作為一項戰(zhàn)略行動予以重視。例如,美國在2004年就啟動了國家網絡安全意識月活動;澳大利亞每年設網絡安全意識周;日本從小學、中學階段開展增強網絡安全意識的活動;印度推動和發(fā)起綜合性的有關網絡空間安全的國家意識項目,通過電子媒體持續(xù)開展安全素質意識和宣傳運動,幫助公民意識到網絡安全的挑戰(zhàn);韓國設立國家“信息保護日”,在小學、初中和高中階段加強網絡安全
教育,以便提高公眾意識和擴大網絡安全領域的基礎。我國也從2014年開始每年舉行“網絡安全宣傳周”活動,幫助公眾更好地了解、感知身邊的網絡安全風險,增強網絡安全意識,提高網絡安全防護技能,保障用戶合法權益,共同維護國家網絡安全。
六、網絡安全與國際社會:維護網絡安全是國際社會的共同責任。
全球互聯(lián)網是一個互聯(lián)互通的網絡空間,網絡安全是開放的而不是封閉的,網絡的開放性必然帶來網絡的脆弱性。各國是網絡空間的命運共同體,網絡空間的安全需要各國多邊參與,多方參與,共同維護。正如習總書記所指出的,網絡安全是全球性挑戰(zhàn),沒有哪個國家能夠置身事外、獨善其身,維護網絡安全是國際社會的共同責任。
各國政府均已認識到保障網絡安全需要國際合作。各國應該攜手努力,加強對話交流,有效管控分歧,推動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網絡空間國際規(guī)則,共同遏制信息技術濫用,反對網絡監(jiān)聽和網絡攻擊,反對網絡空間軍備競賽和網絡恐怖主義,健全打擊網絡犯罪司法協(xié)助機制,共同維護網絡空間和平安全。國際社會要本著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則,通過積極有效的國際合作,共同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國際互聯(lián)網治理體系。
(作者單位:北京郵電大學互聯(lián)網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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