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新開的微店,凡是今天12時之前加微信號,就可以得到價值998元的琥珀項鏈……”1月15日,市民閆女士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條這樣的消息,毫不猶豫地進行了轉(zhuǎn)發(fā)。當閆女士付30元郵費收到所謂的贈品后,才發(fā)現(xiàn)自己上當了。
閆女士告訴記者,幾天前,有人在微信上給她發(fā)了一條消息,稱有一家新開的微店,凡是當天12時之前加微信,就可以得到價值998元的琥珀項鏈,活動時間僅3天。閆女士說,她看這條消息還附帶了幾張非常漂亮的照片,就動心了,隨即加了那個微信號。
不一會兒,閆女士就收到微信主人發(fā)來的消息和圖片,并告訴她:“親,請復制我發(fā)的文字和圖片,在你的朋友圈轉(zhuǎn)發(fā),截圖發(fā)給我后,就可以免費領(lǐng)取琥珀項鏈。”閆女士根據(jù)對方的提示,將收到的消息和圖片發(fā)到了朋友圈。兩分鐘后,微信主人向閆女士索要了她的電話和地址,并稱兩三天后就可收到贈品。
“這樣的顏色和質(zhì)量,一看就是地攤貨,最多值10元錢。”閆女士不放心,找朋友來鑒定,朋友只看了一眼就說,項鏈是假的,根本不值錢。這時,閆女士才知道自己上當了。閆女士告訴記者,以后再也不相信類似的消息了。
市區(qū)一家快遞公司的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些微信號是以支付贈品郵費的名義收取貨款,贈品的價格遠遠低于郵費。如果市民遇到類似情況,可以選擇拒收,而快遞公司會將原件退回,來回郵費由商家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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