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體記者 趙新春 楊曉倫 許斌
劉世熼(yì),字叔子,是汝寧府新蔡縣人今新蔡縣人。他髫齡入太學(xué)讀書,中康熙十一年(1672)順天鄉(xiāng)試舉人,康熙十八年(1679)己未科進士。康熙二十七年(1688)他被選為當涂知縣。到任后他興利除弊,為老百姓辦了不少好事。因議事與上司意見不合被忌恨,三年考評被署為下等,罷職回鄉(xiāng)??滴跞迥辏?696)補東陽知縣。他精明善斷,慈愛為民,砥礪廉隅,政務(wù)平易,受到上級官員和老百姓歡迎,被道光《東陽縣志》列入名宦,稱他“長于為吏,精明善決斷,不遜陳令而慈愛過之。”“陳令”即康熙六年—十二年任東陽知縣,卒于任上的康熙己亥進士、山東陽信人陳龍驤,也是東陽縣名宦。劉世熼三年任期將滿,遭母喪回鄉(xiāng)丁憂,到康熙四十一年(1702)任云南呈貢知縣。
呈貢是彝語“扯過”的音譯,扯是“稻谷”,過為“海灣”,是一個“盛產(chǎn)稻谷的海灣”。以往官府不僅要農(nóng)民去碓碾積谷,還要他們運送這些積谷到外地,加重了農(nóng)民負擔。劉世熼認為“各處積谷,原為各地方旱澇而備。”年年強迫他們將自己的積谷運抵彼處,本地老百姓“歲歲輸之,則不得升合食之”,這樣就是“是彼為赤子,而我為漠外也”,不把他們當自己人。作為老百姓的父母官,讓他們“舍其終歲之計而趨諸碓碾之間”,去碓碾積谷,還要運到外地去,我“亦有所不忍也”。劉世熼上書上司,希望不要讓農(nóng)民長途運送積谷,減免他們的勞役之苦。
過去,因為分水、流水問題,各縣縣鄉(xiāng)村經(jīng)常發(fā)生糾紛,甚至毆斗,呈貢縣也一樣。劉世熼“親臨其地,逐村驗看”后,向上司建議:“各縣有各縣的界址,各村有各村的分水。有的地方不疏通本境之舊渠,而乃肆意欺罔翼鄰封之微利,貪心無厭、刁風斷不可長。”經(jīng)過實地考察,寫有《呈貢縣申譯分水文》,提出自己的分水意見,解決了呈貢各村分水之爭,維護了農(nóng)民的合法權(quán)利,實現(xiàn)了“慨然以興利除害為己責”的初衷。
劉世熼興學(xué)重教,非常注重人才的教育和培養(yǎng)。在東陽,他分校1696年康熙丙子鄉(xiāng)試,“得士六人,如陸師、萬經(jīng)輩皆名士。”(乾隆《新蔡縣志》)在呈貢,康熙四十三年(1704),他重修縣學(xué),“建大奎閣,講堂三楹”以及齋房、兩廡,“規(guī)制悉備。”“政暇即與諸生論文談古,亹亹不倦。”(雍正《呈貢縣志》)康熙四十四年(1705),他在“政初就理、農(nóng)務(wù)隙矣”,“就前人未盡之功”修建魁閣,“建談六經(jīng)處,筑肄業(yè)所,技童生之俊者實其中,延師訓(xùn)之。”(《新建魁閣碑記》)推動了當?shù)亟逃陌l(fā)展,光緒《呈貢縣志》說“即今科第連錦,皆其遺澤也。”在呈貢,劉世熼“嘗自言曰‘寧黜吾官,不浚吾民以奉上。’”民有訴訟,他隨事立決,慎動刑獄,堅決杜絕貪污受賄。乾隆《新蔡縣志》說他“任職呈貢,勸民耕墾,浚昆明湖,一切利民之事皆殫力為之。”建舍以育人才外,他“甃石以濟行路”,修路造橋,方便老百姓通行。建城隍廟、白龍廟,保佑地方。
劉世熼在呈貢任上干了九年,政績突出,康熙四十九年(1710)擢升戶部江南主事,正準備“治裝就道而積勞成病”,竟卒于呈貢任所。臨終前,他“猶諄諄以民事為念,無一言及家務(wù)。”只談呈貢民事,未一言提及家務(wù)事。他一心為民,“寧黜吾官,不浚吾民以奉上”的為官誓言,被《清一統(tǒng)志》歸納為“寧黜我官,不虐我民”,作為以民為本、敢于擔當?shù)姆饨ü賳T榜樣。他逝后被當?shù)仂胫?,老百?ldquo;相傳為城隍”,把他奉為神靈,四季祀之。
劉世熼“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忘卻小我、一心為民的可貴品質(zhì),至今值得為官者學(xué)習和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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